办理条件
1、单位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地驻永单位及其职工。
2、城乡居民参保:本市各类学校(包括各中小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各高等院校和技师学院等)的学生,少年儿童;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从业人员。
办理材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2)机关单位编制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
(6)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城乡居民参保: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申请参保人员应提供上述办理材料并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